冠领律师代理浙江嘉兴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9-29 15: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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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妹子柳燕外出打拼多年,只为有个安稳的家,却不料差点背负高息“首付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柳燕特来冠领(上海)律所求助。冠领律师沉着应对,成功帮委托人达达成诉求,解除认购合同,该案于2024年4月以调解方式顺利收官。

2022年9月,柳燕逛街时,被浙江嘉兴东宸地产售楼处的精美宣传海报所吸引走进里面。刚到沙盘前,工作人员就迎上来介绍起该楼盘优势,表示现在购房可免费赠送车位。柳燕听后心动不已,可她积蓄不足,连首付都不够。正当柳燕犹豫不决,工作人员称公司可垫付资金让她先交首付,手头充裕后再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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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热情劝说下,柳燕稀里糊涂签署了《认购协议》,当天支付2万元预付款,憧憬起未来美好生活。次月,东宸地产又要求柳燕支付2.5万元,柳燕虽囊中羞涩,但想着自己即将拥有的房子,还是咬咬牙付了钱。不久,柳燕收到短信验证码,上面赫然写着“首付贷”三个字,她这才发现不对劲。

原来东宸地产根本没有为柳燕垫付首付款,所谓“垫付首付”的承诺不过是对方与第三方贷款公司合作的幌子。实际签约后,柳燕需自行承担第三方贷款的费用和风险,背负高息“首付贷”。柳燕庆幸自己发现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当务之急是拿回购房定金。

故此,柳燕多次前往东宸地产处沟通,要求返还已付款项,但均遭到拒绝。一筹莫展之际,柳燕决定委托冠领(上海)律所彭天茹律师代理维权。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收集类案作为参照。“首付贷”属于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国家调控楼市时明令禁止开发商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业务。东辰地产的行为不仅违反金融监管规定,也违背了柳燕的真实意愿。

基于此,律师着手撰写起诉状。依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律师对东宸地产的欺诈行为进行深入分析。“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材料准备就绪,律师代理柳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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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程序启动前,对方自知理亏,主动提出调解。调解过程中,律师从情理角度出发,阐述柳燕作为普通购房者的无奈。同时,律师强调东宸地产作为企业,应承担起应有社会责任,而非罔顾企业声誉,采用不正当手段销售促成房产交易。

考虑到柳燕所提供有效证据不足,继续扯皮只会拉长进度,影响债权实现。律师在征求柳燕的意见后,向东辰地产表明愿意作出让步。经冠领律师多番斡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柳燕与东宸地产签订的《认购协议》,东宸地产限期退还柳燕3万元,柳燕自愿放弃余款1.5万元。随后,律师向法院申请对上述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柳燕的经历为广大购房者敲响了警钟,在购房过程中,消费者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涉及到重大利益的事项,要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再做决定。走出法院的那一刻,柳燕如释重负,这场无妄之灾终于结束了!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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