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桂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9-29 1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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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的何桂荣(化名)被风景旖旎的桂林所吸引,决定在那里为自己购置一处房屋。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却不能交房。为了维权,她咨询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接案后积极取证,代理何桂荣诉诸法院,近期获得胜诉判决:双方解除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支付何桂荣各项费用共计60万元。

何桂荣是广州深圳人,2021年3月,因非常喜欢桂林这个城市,决定退休后来此地养老。在与家人商讨后,她于2021年3月,在博源公司(化名)购入一套房屋,并向博源公司支付了首付款14万元,余下的32万元,她选择通过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博源公司承诺会在2022年12月31日前前交房。

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桂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到了2022年12月底,何桂荣迟迟未收到交房的消息。为此,何桂荣联系博源公司了解为何房屋交付一直延误的原因,对方的回答却含糊其辞,之后由于疫情的原因,交房一事始终未得到解决。双方在多次交涉未果后,何桂荣认为博源严重违约,自己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博源公司退还相关费用。于是,何桂荣于2023年12月份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解决方案。冠领张兵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详尽调查,发现博源公司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存在多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房、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等。与此同时,冠领律师查看了何桂荣与博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了深入分析。

为了获取更多证据支持何桂荣的诉求,冠领律师多次前往桂林,实地考察了所购房屋的建设进度及周边配套设施情况,并与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收集了包括施工进度报告、银行贷款记录、与博源公司的沟通记录等在内的关键证据。

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冠领律师代表何桂荣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张博源公司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公积金贷款本金及利息,同时要求博源公司赔偿因其违约给何桂荣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冠领律师代理广西桂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何桂荣与博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签订时被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故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截止至此案开庭之日,博源公司仍未能如约交付商品房,已构成违约。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超过3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为此,何桂荣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现何桂荣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另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解除后,以何桂荣名义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及车位款,博源公司依法应全部返还给何桂荣,因此,博源公司应向何桂荣返还购房款及车位款共计56万元。因博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何桂荣如期交付商品房,已实际构成违约,何桂荣支付的公证费、抵押费以及归还银行的贷款利息属于博源公司违约行为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故博源公司应向何桂荣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博源公司向何桂荣支付包括首付款、公积金贷款本金及利息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60万元。

此案的胜诉不仅为何桂荣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通过此案再次提醒大家,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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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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