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儿因医疗事故去世后,广州的严阿姨与女婿杨某就死亡赔偿金分配产生争议。2024年,严阿姨为应对杨某的起诉,委托了冠领(广州)律所。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梳理证据,成功为严阿姨和其外孙女争取到50万余元。
杨某与严阿姨的女儿邝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小杨,邝女士还和其前夫育有一子小梁。2023年,邝女士因医疗事故意外离世,医院为此支付了122万元的赔偿款,该笔款项由严阿姨负责保管。杨某认为这笔补偿款应平均分配,于是将严阿姨诉至广州某法院。2024年,严阿姨为了应对诉讼,委托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梁爱华接受律所的指派代理了这起案件。
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现实利益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并非属于遗产范畴,不应按照继承的方式来处理,并且在分配时,应当先扣除丧葬费以及小杨的生活费等必要费用,剩余的款项则应依据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等因素来进行分配。冠领律师着重强调,严阿姨含辛茹苦将邝女士养育成人,在邝女士生病期间及去世之后一直照料抚育小杨,倾注了大量情感,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应适当多分;而小杨年纪尚幼就失去了母亲,遭受了较大的精神创伤,同样也应多分一些。
2025年,法院认可并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酌情判定在扣除丧葬费用及生活费用后,邝女士死亡赔偿金的剩余部分,严阿姨和小杨各自可分30%,共计50万余元;杨某和小梁各可分20%。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