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北京门头沟的胡志新因病前往北京某医院治疗,因治疗数天不见好转便转院治疗。转院次日,胡志新不幸去世。他的家人认为北京某医院前期耽误病情,便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主张赔偿。近日,冠领律师通过司法鉴定和扎实的专业基础,清晰地界定医院方责任,最终帮助胡志新家人获得55.9万余元的赔偿。
2023年5月29日,北京门头沟的胡志新因身体不适前往北京某医院治疗。6月2日,胡志新病情恶化开始吐血,其家人将其转入其他医院抢救,后因抢救无效不幸病逝。胡志新的妻子、儿子认为首家治疗医院耽误病情存在过错,遂主张赔偿。被医院拒绝后他们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指派具有医学、法学双重学习背景的常艳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向两位委托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以及胡志新治疗期间的症状,并协助对方申请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结果载明,该医院未及时使用抑酸药物预防出血、未及时用胃镜明确出血部位及止血,医院未尽谨慎诊疗及相关告知义务存在过错。起诉成功后,针对医院提出的异议,冠领律师依据鉴定结果以及《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清晰明了的界定出医院责任。针对赔偿金额争议,律师精准计算并提交证据,同时主张精神抚慰金,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案涉医院支付两位委托人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55.9万余元。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