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顾先生因亲属离世后继承关系复杂,尤其香港舅舅去世缺少证明,迟迟无法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冠领律师代理此案后,调阅卷宗、协调继承人,经4次开庭,最终在2024年11月帮助顾先生成功继承房屋及安置协议全部权益,市价60万元。
2000年前后,顾先生父母相继离世,留下广州某地两套房屋。2009年,其中一套房屋启动拆迁安置,顾先生与拆迁部门签订《安置协议》。此后,顾先生的外婆、舅舅、姨母接连去世,房屋继承人随之不断变化。为顺利继承房屋,顾先生联系到表哥、表姐等继承人,他们都自愿放弃继承并办理了公证。可顾先生在香港的舅舅无儿无女且已去世,由于缺少其去世证明材料,公证流程依旧受阻。无奈之下,顾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梁爱华、莫飞英律师接受律所指派,向法院提起诉讼。
得知顾先生舅舅去世前留有遗嘱,将其佛山房产份额留给两个侄子,且该房产是通过诉讼继承的,冠领律师果断向法院申请调阅卷宗,以此作为证明顾先生舅舅已去世的关键证据。同时,房屋早在2009年便已拆迁,公证时房屋已灭失,此时需继承人放弃的是拆迁补偿合同利益的继承,而非房屋本身的继承。面对法院认定其他继承人公证书无效的状况,律师积极协调已放弃继承的人员前往法院做笔录,明确其放弃拆迁补偿合同利益的继承意愿。案件审理过程中,历经4次开庭,面对复杂的继承关系,律师始终凭借专业知识和耐心,为顾先生据理力争。
2024年11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登记在顾先生父亲名下的一套房屋,以及顾先生与拆迁部门签订的《安置协议》的全部权利义务,均由顾先生一人继承。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