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故意毁坏财物案,助嫌疑人获不起诉决定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3-31 11: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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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冠领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深圳市某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嫌疑人的辩护人。本案由未成年人纠纷引发,情节复杂且证据争议较大。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结合案情细节与法律适用提出专业意见,最终说服检察院采纳“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辩护观点。2024年1月,深圳市某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对方女儿在校扎伤刘某女儿手掌,双方约定调解未果后,刘某情绪失控,用手机砸损对方车辆。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经认定,涉案金额为5100元,刘某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案发后,刘某因患有严重焦虑症且需抚养两名幼女,情绪濒临失控。家属紧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介入,律所指派律师卢显颖代理本案。律师接案后立即安排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细节,发现被害人未及时参与调解、车辆损失鉴定程序存在瑕疵等关键问题。律师先后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及维修价格证据,强调本案社会危害性轻微。

律师指出,刘某行为系偶发冲动,主观恶性低,且车辆损坏未危及公共安全,符合“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同时,证据显示车辆受损系刘某与其丈夫分别造成,但二人无共同犯罪故意,损失金额应分开认定。结合刘某的认罪认罚态度及主动赔偿意愿,律师主张依法不起诉。

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认定本案证据不足且情节轻微,于2024年1月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一家感激涕零,专程向冠领律师赠送写有“律法精湛,不负重托”的锦旗。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李晓雯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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