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珠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4-27 10: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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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女士曾挂名担任珠海某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在多次申请变更登记遭拒后,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冠领律师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及公司内部治理证据,成功论证洪女士与公司无实际关联的事实。2025年2月,法院判决支持洪女士全部诉请,确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并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涤除登记。

2024年3月,洪女士受委托,临时挂名珠海某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其未参与经营管理、未领取报酬。其间,洪女士发现公司涉诉负债达640万余元,自身面临潜在法律风险,遂多次通过律师函、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公司及股东提出辞任,但公司以“需股东会决议”“无继任人选”等为由拒绝配合。无奈之下,洪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所提起诉讼,要求涤除相关登记。律师罗岑接受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庭审中系统梳理核心辩点:一、洪女士作为董事辞任通知生效后,依法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其诉讼主张符合《公司法》规定;二、洪女士与公司系委托关系,依《民法典》有权随时解除委托,且其已通过律师函、微信沟通等方式穷尽内部救济,但公司内部因股东矛盾长期未能就继任人选达成一致,司法干预存在具有必要性。三、针对“逃避债务”“登记空缺风险”等要点,冠领律师指出,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债务直接责任人,公司选任新人系自身义务,不得以此阻碍洪女士合法辞任。

法院全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于2025年2月作出判决:确认洪女士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公司须在15日内办理涤除登记。

判决书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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