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法定继承纠纷案原告方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4-27 1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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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亲离世后,为拿回房改时的出资,北京西城的岑大私自支取父亲存款,未曾想这一举动将自己卷入家庭矛盾的漩涡中心,兄弟姐妹间因遗产分配问题争执不休。冠领律师受岑大委托介入本案,经法院审理,于2025年4月判决登记在岑父名下的房屋由岑大等五人按份共有,岑大需向其他继承人各支付1万元补偿款。

作为家中长子,岑大多年来尽心照料六个弟弟妹妹。然而2020年父母相继离世后,潜藏的家庭矛盾因遗产分割彻底爆发。争吵声此起彼伏,甚至惊动邻居,身心俱疲的岑大常常整夜难眠。经过四年漫长僵持,2024年7月,在孙子的陪同下,他走进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黄秀琴、李宁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两位律师梳理发现,除已故老四外,岑大的5位在世兄妹及老四之子小岑作为代位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此外,房改购房时岑大出资3.2万元,父母去世后,他私自取用父亲存款的行为,更是加剧了矛盾。尽管岑大表示只想拿回当年的出资,遗产继承仍陷入僵局。

鉴于继承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律师精准适用《继承法》,适用旧法体系处理本案法律关系,将岑家在世的兄弟姐妹及代位继承人列为被告,代理岑大提起诉讼,确保程序合法。

庭审中,被告方提出“擅自处置遗产应少分”的抗辩。律师据理力争:“支取款项包含房改垫付资金,扣除合理补偿后剩余部分可依法分配,不能因单一过错剥夺合法继承权。”

审理期间,岑三、岑六当庭放弃继承,律师及时抓住时机,向法庭强调“应尊重继承人真实意愿,在析产时公平体现各权利人份额”。

最终法院认定,涉案房屋作为岑父遗产应由适格继承人共同继承。考虑到岑大的出资贡献与支取存款的双重事实,判决房屋由岑大、岑二、岑五、岑七及小岑按五分之一比例共有,岑大须向其他四位继承人各支付1万元补偿款。这一判决既肯定了其房改时的经济投入,也对不当处置遗产行为作出合理调整,通过平衡各方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家庭关系的双重修复。

(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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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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