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冠领(深圳)律所接受某建筑企业委托,代理一起劳动仲裁调解案。劳动者刘某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五项权益,索赔总额超16万元。冠领律师通过梳理证据链、辨析法律适用,成功与劳动者达成调解协议,为企业减少近60%赔偿金额,最终以6.8万元一次性了结争议。
刘某原系河南某建筑公司员工,2023年7月因工伤向深圳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仲裁请求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合计16.5万余元。企业认为部分诉求存在计算标准过高、期限认定存疑等问题,委托冠领(深圳)律所参与调解。冠领律师张惠婵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开展三方面工作:1.针对停工留薪期时长、护理费计算标准等争议焦点,比对《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指出劳动者主张的188天停工留薪期超出伤情对应的法定时限,护理费按全勤工资计算缺乏依据。2.援引《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结合企业未违法用工的事实,说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主张不成立。3.在认可合理工伤待遇的基础上,以“减少诉累、一次性解决”为切入点,向劳动者释明仲裁风险,提出折中调解方案。
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刘某与建筑企业达成协议:企业于2024年9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刘某6.8万元,较原诉求减少近9.7万元;若企业逾期未支付,需承担1万元违约金;刘某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劳动关系争议全部了结。本案中,冠领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合理拆解诉求金额,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工伤权益,又为企业大幅降低争议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商业价值的平衡。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