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北京石景山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助四兄妹分得123万余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4-28 1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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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的吴先生四兄妹继承母亲的房屋后,却被大哥“独占”,无法使用。2025年3月,冠领律师代理吴先生四兄妹起诉,通过诉中调解仅用一个月帮四人分得123万余元。

吴先生在五兄妹中排行老二。母亲2022年去世,留下北京石景山区一套价值160万元的房屋。因该房屋一直由吴先生的大哥吴铭(化名)独占使用。吴先生四兄妹对此很不满,遂在2024年通过诉讼确认案涉房屋由五兄妹共同继承、按份共有,吴铭占有28%份额,吴先生等四人各占18%的份额,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此后,房屋又被吴铭租赁出去,吴先生等人无法使用,也没有获得相应收益。他们要求卖房分割财产,吴铭却拒绝配合。于是吴先生四兄妹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律师李梅、实习律师王雨菲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吴先生四兄妹的诉求是获得房屋折价款,并分割房屋的租金和母亲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这几笔钱都由吴铭占有。律师查看了此前的判决书和房产证明,认为此案共有关系明确,存在很大的调解空间。律师随之采取了“以诉促谈”的策略,先代理吴先生四兄妹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而后向法院表明调解意愿。

庭审中,冠领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继承和按份共有的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要求吴铭按各自占有的房屋份额支付折价款。律师同时指出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是社保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死者家属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的补偿,应当平均分割。

2025年4月,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多轮谈判,冠领律师说服了吴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载明案涉房屋归吴铭所有,他向吴先生四兄妹支付房屋折价款、租金、丧葬费、抚恤金共计123万余元。

判决书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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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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