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的黄先生一家因产权登记受阻,求助冠领(上海)律所,冠领律师受托后深入钻研证据,巧妙追加第三人,在庭审中据理力争。2025年4月,上海浦东法院判决三套安置房归黄先生家六人共同共有。这场因老宅拆迁引发的家庭纷争,落下帷幕。
2013年12月,黄家老宅拆迁,被拆迁人及应安置人员确定为黄父、黄母、黄先生一家6口人,共8人,认定安置面积360平方米。这原本是改善家庭居住条件的好事,却为后续的纷争埋下伏笔。两年后,黄父、黄母立下遗嘱,表明名下财产由儿子黄先生继承。
父母离世后,黄先生的两个妹妹拒不配合办理五联单,导致房屋无法申请产权证。为维护权益,黄先生一家找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张昊天受指派代理此案。
接案后,律师迅速行动。他发现涉案房屋登记在建筑单位名下,尚未过户,便果断将建筑单位追加为第三人,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律师深入研究遗嘱,发现虽为打印形式,但关键内容由黄父、黄母亲笔填写并签名,还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确认,符合自书遗嘱要件。
庭审中,面对被告提出遗嘱无效、应进行法定继承的主张,冠领律师从容应对。他援引法律条文,指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详细阐述本案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真实有效。同时,结合拆迁协议中安置人员权益,律师有力论证涉案房屋应归黄先生家6人共有。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如所请。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