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的某科技公司因数码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通过诉讼,成功帮科技公司拿回12.8万元。
2017年,数码公司承包置业公司某标段的工程后,将弱电智能化施工及供货分包给科技公司。2018年,科技公司依约完成施工,工程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2021年,数码公司与科技公司补签《施工合同》,明确工程价款为12.8万元,直至2024年数码公司始终未支付款项。为了拿回钱款,科技公司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杨芳娟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律师围绕案件焦点搜集整理了《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证明双方分包关系合法有效,科技公司已完成施工义务且工程验收合格,数码公司应依约付款。随即,律师代理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数码公司称因置业公司未结算、科技公司未提供验收材料及发票,付款条件不成就。对此,律师据理力争,详细阐述了科技公司的诉求和法律依据,指出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验收合格确定结算金额后”数码公司需付款,验收文件已证明结算条件成就,且“先开发票”非付款的法定前置条件,数码公司不能以此拒绝履行主债务。另外,双方2021年补签合同,且存在长期合作及持续催要事实,诉讼时效依法中断,科技公司起诉未超期限。
2025年5月,法院经审理,判决数码公司限期向科技公司支付12.8万元及利息。
撰稿人:毛梦瑶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