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遗嘱继承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获房产继承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8-29 14: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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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的姚先生在母亲去世后,持母亲所立三份自书遗嘱,主张继承母亲名下老宅,却遭到兄姐与外甥反对。协商无果后,姚先生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于2025年6月,判决遗嘱合法有效,案涉房产由姚先生继承。

2021年11月,姚母去世后,姚先生凭遗嘱办理房产继承时,亲属提出异议:一是认为房产属姚母与姚父夫妻共同财产,应法定继承;二是质疑遗嘱系伪造,且姚母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姚先生表示,母亲晚年由自己照料,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愿。双方争执不下,姚先生无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贾徽茵、张安国代理维权。

冠领律师接案后,迅速推进证据收集,指导姚先生提供遗嘱原件、立遗嘱现场照片,佐证遗嘱系姚母自愿订立;同时汇总姚先生的医药费缴费票据、社区记录,证明其长期赡养母亲;调取房产档案,证实姚母购房时姚父已去世,房产属姚母个人财产。

随后,律师代理姚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对方坚持此前主张,虽申请笔迹鉴定,却因无法提供足够的姚母生前亲笔样本,导致鉴定机构不予受理。

针对对方质疑,冠领律师逐一驳斥:首先,三份遗嘱均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内容连贯一致,对方无法提供反证,且因样本不足鉴定失败,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其次,调取的姚母病历显示,其仅患有关节炎,与认知能力无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不成立;最后,房产购于姚父去世后,属姚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无事实依据。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冠领律师代理意见,认定案涉遗嘱合法有效,判决房产由姚先生继承。胜诉后,姚先生向冠领律所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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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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