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的杨先生所购置的一台挖掘机,因经济纠纷被乔先生擅自拖走,杨先生多次索要,均未成功。无奈之下,杨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其维护合法权益。2025年5月,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决乔先生向杨先生赔偿31.5万元的挖掘机占用损失。
2017年8月,杨先生在二手机交易平台以23.5万元的价格购得一台挖掘机,并通过其持股的建设公司将该挖掘机对外出租,此为其主要收入来源。2023年初,杨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乔先生借款。此后,乔先生在未与杨先生进行协商并取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从维修厂拖走杨先生的挖掘机,欲以此抵扣债务。杨先生当即表示反对,但乔先生未予理会。
2024年4月,乔先生起诉追讨借款,杨先生提出返还挖掘机的要求,仍遭乔先生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杨先生前往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后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宋泳棋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首先整理了购买协议、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杨先生是该挖掘机的实际所有权人,从而反驳乔先生所谓“杨先生并非权利人”的说法。接着,律师梳理了聊天记录、拖车视频等证据,揭穿了乔先生“合法质押”的假象,表明其行为属于非法扣押,已构成侵权。基于上述情况,律师代理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针对所有权争议问题,冠领律师出示相关证据,着重强调杨先生对该挖掘机的所有权以及其诉权;面对非法扣押争议,律师反驳了乔先生“合法”的主张,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在损失金额争议方面,律师提交证据证明,按照每月1.5万元的标准计算21个月,共计31.5万元的损失是合理的。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杨先生为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乔先生的非法扣押行为构成侵权,并判决乔先生赔偿31.5万元。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