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的靳先生遭公司以“严重失职”为由突然解聘。为此,靳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其仲裁。冠领律师精准把握劳动仲裁关键要点,逐一反驳该公司的不合理主张,为靳先生洗刷了“失职”的冤屈。2025年7月,仲裁裁决该公司向靳先生支付47.34万元赔偿款,维护了靳先生的合法权益。
2019年5月,靳先生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加入当地一家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厂长,并持有该公司5%的股份。入职时,双方约定了较为丰厚的薪资与奖金。在职期间,靳先生带领团队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出货量、生产效率和良品率于2024年创下历史新高。
然而,2025年4月30日,靳先生遭遇“突袭解雇”。该公司没收其工作电脑,并通过律师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为由拒绝给予赔偿,甚至禁止靳先生进入厂区。靳先生认为该公司的解雇理由毫无事实依据,项目决策大多由总经理主导,客户投诉责任也未明确指向他。
经多次沟通无果后,靳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何明亮代理此案。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对事故相关证据进行梳理,指出该公司并无证据证明靳先生存在直接过失,主张其解雇行为违法。基于此,律师代理靳先生提起劳动仲裁。
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一争议焦点,强调该公司的解雇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指出该公司无法证明靳先生存在“严重失职”情形,且未能提供确凿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该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经审理,仲裁委员会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应向靳先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其他款项,总计47.34万元。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