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兴涛公司为郑某提供电商代运营服务后,郑某以销售额未达预期拒付服务费,兴涛公司遂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法院调解阶段,冠领律师协调双方诉求及实际情况,最终促成生效调解协议,明确郑某需分期付款,违约则需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承担30%违约金。
深圳兴涛公司与郑某于2024年签订《电商代运营合作合同》,约定由兴涛公司为郑某提供电商店铺搭建、运营推广、数据分析等代运营服务,服务费用按“基础服务费+业绩提成”结算。合同履行完毕后,兴涛公司依约出具结算单,明确郑某需支付服务费,但郑某以“店铺运营销售额未达预期目标”为由拒绝支付。兴涛公司多次与郑某协商付款事宜,均被对方推诿,无奈之下委托冠领(深圳)律所律师代理维权,杨镇宇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重点核查了《电商代运营合作合同》《月度运营报告》及双方沟通记录,明确兴涛公司已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代运营服务,且结算金额符合合同条款约定,郑某拒付费用无合法依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调解时,郑某主动提出自身因近期创业失败、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欠款,请求分期支付以缓解压力。冠领律师结合兴涛公司的维权诉求与郑某的实际履行能力,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既明确了郑某的付款义务,又兼顾了其客观困难,最终拟定了合理的分期支付方案,最大限度保障了兴涛公司的合法债权。
经法院确认,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确认郑某尚欠兴涛公司服务费用;郑某分五期向兴涛公司支付上述款项;若郑某未按约定付款,兴涛公司有权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款项,并额外支付欠款总金额30%的违约金。目前,该调解协议已经生效。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