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深圳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9-17 1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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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张女士在离职并换租房屋后,遭遇新单位单方取消录用。为追回损失,她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在一、二审中的针对性答辩,她成功争取到三个月薪资损失及房屋押金损失赔偿。

2024年10月,张女士收到深圳兴达公司(化名)11月1日入职的录用通知后,随即从原公司离职并在该公司附近租房。不料,兴达公司之后却单方面取消了录用。为了追回因信任此次录用而产生的损失,张女士委托冠领(深圳)律所提起诉讼。冠领(深圳)律所指派律师张艳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代理张女士提起诉讼。一审中,兴达公司未出庭应诉,法院最终判决其需赔偿张女士三个月薪资损失及房屋押金损失。兴达公司收到判决结果后不服,提起了上诉,主张“一审程序违法”“张女士隐瞒任职信息”等,试图推翻原判。

面对公司的上诉抗辩,冠领律师迅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针对性强化证据链与法律论证。一方面,针对兴达公司“未收到诉讼材料、一审程序违法”的主张,律师结合一审法院送达记录指出,法院已按公司工商注册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指定地址邮寄材料,因兴达公司“上门拒收”导致邮件退回,送达程序完全合法。

另一方面,为驳斥“张女士隐瞒任职信息”的说法,冠领律师提交了关键证据:一是张女士与兴达公司人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张女士明确提及“我还没提离职呢”,证明其未隐瞒在职情况;二是张女士与原任职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及《离职证明》,证明张女士可正常入职,并指出公司未举证证明招聘时明确排除在职人员,其无理解除录用的行为已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2025年7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需按判决向张女士支付相应赔偿款,并承担一、二审全部案件受理费。

判决书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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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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