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合肥的杨女士在离婚后,针对自己与前夫家的房屋拆迁安置问题申请信息公开遭到拒绝,而后申请行政复议亦无果。2025年8月,冠领律师代理杨女士提起诉讼,力证两个部门法律适用错误,助其成功维权。
2017年初,杨女士与李先生结婚,户口迁入李先生所在的村庄。两年后,两人离婚。由于该村在这几年因某建设项目持续进行拆迁、退耕,杨女士认为自己也应获得安置补偿,于是在2024年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然而,有关部门以杨女士不符合安置条件、申请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为由,作出不予公开的答复。杨女士不服,又申请行政复议,但行政机关维持了原答复。面对双重拒绝,杨女士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林成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对建设项目和杨女士的户籍问题展开调查。据了解,杨女士婚后被列入“征地转户在册农业人口名单”,应属于被安置人员。尽管后来离婚,但她在拆迁补偿中的历史身份与权益不容忽视。律师据此代理杨女士对有关部门和行政机关提起诉讼。
庭审中,两个部门辩称,李先生的房屋在2016年底已自愿交拆,杨女士并非安置对象,公开安置信息涉及李先生户利益,因此案涉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决定合法。
冠领律师指出,征地转户在册农业人口名单中包含杨女士,证明她与李先生户的安置补偿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并非有关部门所称“不符合安置条件、与信息无关联”。针对“申请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答复理由,律师提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可以通过遮挡他人信息的方式,单独公开与杨女士相关的部分,而非直接不予公开,两个部门的处理方式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2025年8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案涉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决定,有关部门限期对杨女士公开李先生户安置房、人口安置费补贴及领取情况。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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