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的王女士与男友陈某恋爱同居期间,出于信任,将137.5万元卖房所得交由陈某保管。两人关系恶化后,陈某拒绝归还这笔保管款,还主张部分款项是王女士的赠与。为追回财产,王女士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冠领律师精准厘清每笔款项性质,有力驳斥相关主张。2025年11月,法院判决陈某向王女士返还137万元及相应利息。
2019年,王女士与陈某经婚恋平台相识相恋并共同居住。2021年3月,王女士出售自有房屋获得钱款,应陈某建议,将这笔款项交由其代为保管。同年3月至7月,王女士通过银行转账127万元、取现存入10.5万元的方式,陆续将共计137.5万元交付陈某,其中陈某就72万元款项出具了书面保管证明。
此后,因陈某女儿计划搬入二人共同居住的房屋,双方关系产生裂痕。关于此前交托的款项,陈某提出部分转账款项为“租金补偿”“购车赠与”,同时否认收到过10.5万元现金,拒绝归还保管款。为追回款项,王女士委托冠领(上海)律所介入,李晓瑞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该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迅速制定维权方案,一方面以保管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协助王女士固定银行转账记录、保管证明、取现凭证及陈某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
庭审中,针对陈某坚持部分款项为赠与且否认收现金的主张,冠领律师结合款项构成精准辩驳:72万元有书面证明佐证,10.5万元现金有王女士取现凭证及陈某同期等额现金存款记录印证,55万元转账陈某主张赠与却无任何证据支撑,上述款项均应认定为保管款。
2025年11月14日,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因其中5000元缺乏直接交付证据,未认定其“保管属性”,最终判决陈某返还王女士137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按约定及法定利率标准计算。冠领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梳理和庭审辩驳,帮助王女士挽回了巨额财产损失。此案提醒大家,涉及大额款项交付时,务必留存书面凭证、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尤其现金交付需通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方式固定事实,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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