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付先生在湖北武汉某村种植的4.2亩蔬果被有关部门强制清除,给他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付先生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维权。2025年11月,冠领律师以充足的证据和逻辑清晰的辩论,证明案涉强制清表行为违法,成功为付先生挽回损失。

20多年前,付先生在村里承包了6亩多土地,承包期限至2028年,并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来,他又向同村两位村民租赁了部分承包地,在总计11亩多的土地上种植蔬菜和瓜果。
近几年,案涉地块涉及征收,出租承包地的两位村民于2024年7月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但付先生并未签订。同年10月,有关部门便组织上百人及多台大型工程机械,对案涉土地上的蔬果、大棚、储物棚屋、水井等进行强制清除。付先生认为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委托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律师何鑫锴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有关部门强制清表的依据是,他们称案涉土地系2013年已征收的国有土地,与付先生的承包地无关,且付先生存在抢种抢建等行为。但经调查,律师认为该主张缺乏完整的征收公告和批文支撑。

为夯实维权基础,冠领律师指导付先生收集整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场照片、租赁协议等证据,协助他提起强制清除地上物及行政赔偿纠纷之诉,并申请法院进行现场勘测。
庭审中,冠领律师提交多项证据,证明付先生对案涉土地享有合法权利,以及有关部门强制清表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就对方的观点反驳道:在有关部门未与付先生达成补偿协议、未依法作出强制清除决定的情况下,强行清除地上附着物,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程序违法。针对损失认定问题,律师就法院勘验后确认的4.2亩强制清表面积,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赔偿计算方案。
2025年11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确认有关部门强制清除付先生种植的菜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有关部门需限期赔偿付先生的损失。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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