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福建福州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减少支付逾百万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12-22 15: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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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的光影公司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奥康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土地租金、违约金等共计147万余元。近日,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光影公司以对方存在履行瑕疵提出抗辩,帮助光影公司减少支付逾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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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奥康公司与光影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将一处约3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出租给光影公司,用于停车场、充电桩、驾校等业务。协议约定免租期3个月,租金标准为每月13万元,并约定土地按现状交付,由光影公司负责平整开发。光影公司进场后发现,场地存在大面积低洼、有村民占用种菜等问题,其认为场地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遂停止支付后续租金。

  2025年6月,奥康公司以光影公司拖欠租金为由向法院提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之诉,请求解除合同并主张光影公司支付租金、免租期租金等共计147万余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光影公司委托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陈春梅律师、杨星星律师代理提起反诉。

  起诉状中,奥康公司称合同明确约定“按现状交付”并由光影公司负责土地平整,光影公司作为专业物业公司签约时应明知风险。其已实际进场并产生水电费,证明土地已交付使用。光影公司拖欠租金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押金并追索全部租金、违约金及占有使用费。

  冠领律师指出:

  案涉土地空置多年,多处被附近村民占用进行种植,土地上凹凸不平,高低差异明显,已超过一般意义上平整使用的规模与范围。大规模平整依法需由作为建设单位的奥康公司申请审批,客观上光影公司无法单独完成,导致合同义务失衡。因此,奥康公司未尽到充分协助义务,存在履行瑕疵。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双方的租赁协议解除,光影公司仅需支付租金、占有使用费、违约金等共计42万余元,比奥康公司诉求减少100万余元。(文中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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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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