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入伙协议纠纷案穿透“基金投资”表象助女子追回334万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6-01-22 1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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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关女士向上海某基金公司投资300万元,双方约定了一年投资期限及固定收益。但关女士却未能如期收回投资本金,她为此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2025年7月,冠领律师精准揭示双方“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通过仲裁成功为关女士追回投资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共计3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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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该基金公司作为一家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为募集资金与关女士签订《认购书》,约定关女士投入300万元用于合伙企业的特定项目,年化收益率10%,投资期限1年;关女士为普通合伙人。但投资期限届满后,关女士仅收到30万元收益,300万元本金始终未获返还。多次沟通无果,经过长期僵持,关女士于2024年底正式委托冠领(上海)律所介入。律师江越、杨丽丽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经多方调查核实:该基金公司从未披露过投资运作情况;案涉特定项目未依法办理备案登记;且基金公司未将300万元投向约定用途——种种迹象表明,双方的投资关系存在重大异常。

  通过深入梳理证据材料、细致分析合同条款与资金流向,律师认为,尽管合同形式上为合伙型基金投资,但基金公司募资时即承诺固定期限与固定收益,且实际按约支付了固定收益,完全不符合“投资有风险、收益不确定”的基金投资本质,双方真实法律关系应属借贷。律师随之形成办案思路,以入伙协议纠纷为案由,代理关女士申请仲裁。

  仲裁程序启动初期,基金公司多次拒收仲裁通知。冠领律师则协助关女士查询对方的有效送达地址,推动仲裁机构采用公证送达等合法方式完成文书送达,顺利推进仲裁程序。

  仲裁时,基金公司未出庭应诉。冠领律师则提交认购书、银行转账回单、企业登记信息等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论证双方的资金借贷关系、基金公司的违约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获得了仲裁庭的全面认可。

  2025年7月,仲裁庭认定双方系“以基金投资之名,行资金借贷之实”,裁决基金公司向关女士支付投资款300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34万余元,案件仲裁费亦由基金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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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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