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佛山的外卖员潘先生在送餐途中与吴先生发生交通事故,随后被对方诉至法院,索要高额赔偿。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潘先生出庭应诉,紧扣潘先生与外卖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厘清责任主体,于2025年12月助潘先生免于承担52万元赔偿。

2023年1月,潘先生在佛山驾驶两轮轻便摩托车进行外卖配送时,与违反交通信号灯骑自行车过道路的吴先生发生碰撞,导致吴先生重伤。经交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事后,吴先生提起诉讼,向潘先生、外卖公司、承保骑手意外险的保险公司索赔各项损失共计54万元。潘先生认为赔偿责任应由外卖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于是向冠领(广州)律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吴微微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迅速确立了核心代理思路:潘先生与外卖公司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事故发生于执行配送任务期间,因此相关侵权责任依法应由接受劳务一方,即外卖公司承担。
为此,律师收集了多项关键证据,包括《网约配送员协议》、潘先生的投保记录、事故发生时段的配送记录、潘先生及时报警并陪同吴先生就医的证明等,并于2025年7月代理潘先生出庭应诉。
庭审中,冠领律师提交证据,证明潘先生作为骑手与外卖公司的劳务关系以及事故的职务关联性。针对吴先生提出的潘先生与外卖公司、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律师表示,潘先生与外卖公司并非平等的业务合作方,潘先生在接单、配送过程中受公司规则约束,其行为代表的是外卖公司。将履行职务中产生的侵权责任转嫁给个人,既无合同依据,也违背立法本意。
2025年12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潘先生对吴先生的赔偿责任对外应由外卖公司承担,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不予审查。因此,经核算,判决外卖公司限期赔偿吴先生52万元。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