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河南商丘房屋征收补偿案助八旬老人获判181万元补偿款及利息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6-02-05 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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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历时八年的房屋征收补偿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拆迁部门作出的《安置意见》,判令其向八旬老人齐开山(化名)支付房屋补偿款181万余元及利息。代理老人打赢这场官司的正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018年12月,河南省商丘市某县发布房屋征收决定,齐开山的营业用房被纳入征收范围。经专业评估,该房屋价值将近两百万元。2021年1月,齐开山与拆迁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约定按1:1比例置换136.74平方米营业房。然而在安置过程中,原定安置房被法院判决归案外人所有,变更后的安置房又遭法院查封,开发商随后要求齐开山为扩大的48平方米补缴60余万元差价。

  面对这一系列变故,齐开山在子女陪同下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李鑫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征收部门在安置过程中存在多处程序违法:未告知安置房权属瑕疵、单方变更补偿方案、未履行协商程序等。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齐开山提起了行政复议,但并未得到理想的结果。随后冠领律师代理齐开山提起行政诉讼。

  在案件审理中,冠领律师围绕三个要点进行论述:安置房权属问题是否属于行政机关告知义务、变更补偿方案是否需经协商程序、利息损失是否应予支持。征收部门辩称已履行安置职责,且安置房查封已解除。律师强调,拆迁部门未对安置房权属进行审查,变更补偿方案时未与老人协商,程序严重违法。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拆迁部门在作出安置意见时未履行法定程序,侵犯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6年1月20日,法院判决撤销拆迁部门作出的安置意见,责令其10日内向齐开山支付房屋补偿款181万余元及利息。

  征收补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行政机关在变更补偿协议时必须遵守正当程序原则。法院的判决结果充分考虑了八年维权给老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体现了司法对行政程序正当性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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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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