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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芳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4-15 14: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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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芳

律师简介:李艳芳,女,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曾就业法院工作,期间获赠当事人锦旗。现就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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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芳

  律师简介:

  李艳芳,女,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曾就业法院工作,期间获赠当事人锦旗。现就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企事业法律服务等。

  工作简介:

  1、2018年6月至2023年2月在方正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主要负责审核保理融资项目申请融资方提供的各项材料,根据合法合规的标准,要求申请方补充提供材料,根据提供材料的情况,结合业务部门尽调报告及与申请方、业务同事的沟通了解,出具保理融资项目的法律意见书;因公司部门安排,同时负责处理融资租赁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法律合规问题,同上述保理融资项目工作流程,对融资租赁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处理发行ABS(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破产重整工作,股东变更所需的准备材料等工作;同时,参与项目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提供法律支持,负责办理诉讼案件,日常合同审核,制度修改,拟写合同等工作。通过实际参与上述工作,积累了上述各项工作的经验,对日后处理非诉讼类问题提供了很大帮助。

  2、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在西城法院担任民二庭(物权庭)书记员,主要负责庭审记录、约见当事人谈话、主持庭前调解、核对文书、整理案卷等辅助法官审判的各项工作,通过各项从事审判相关的各项具体工作,提升了自身的实践能力,丰富了理论知识,及将法律条文运用诉讼中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了庭审的程序,提高了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对在实践中庭审流程有了整体认识,加深了对法庭各个环节的认识,对在实践中出现的类似问题能形成大体的解决思路。

  3、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在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现已更名)担任劳动争议调解专员,主要负责仲裁委员会立案后仲裁前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目标是分流仲裁案件,高效解决争议纠纷,以和平的方式在仲裁之前化解矛盾,争取案件双方更高的满意度。在工作中具体负责:给各位律师分配案件;联系双方当事人,征求双方调解意愿,约定协商解决问题时间,通过询问记录双方的争议焦点;自调解、协助调解多起劳动纠纷,让员工与工作单位更快更好地化解了矛盾,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4、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在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主要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前的联系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诉状拟写、证据分类、证据准备完善等。通过一段时间工作,学习到了很多,为日后诉讼案件处理打下很好的基础;在独立处理当事人案卷材料的过程中,对诉讼案件的处理流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要工作成果及感想

  ◆2017年10月在法院担任书记员期间,与主审法院审理的“王常清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开庭后个人认为本案具有典型性、警示性,庭后写了一篇外宣信息被本院“新闻办”选中。后在西城法院微信公众号“北京西城法院”上发表;出判决结果后应本院“新闻办”邀请将法院判决依据整理后写成文章发至本院“新闻办”作为宣传材料在微信公众号上刊;众多报刊认为此案件较为典型,最先被“北京青年报”在腾讯新闻上发表,后被多个期刊、公众号报道宣传。2018年1月16日我和主审法官应“北京人民广播电视台”的邀请,前去直播间讲解案件的前因后果,例如:投资者如何发现的亏损及诉讼前做了哪些工作,判决的依据,投资理财时的注意事项等,已期对听众起到警示、教育、引导作用。因此案引起了较为广泛的关注,2018年1月24日中央电视台来院对法官进行了采访,并于2018年2月12日在中央13《法治在线》栏目播出。通过对此案件的深入了解学到了在审判实务中如何厘清法律关系进而找到突破口来解决问题。同时收获了满足感,增强了日后处理法律事务的信心。

  ◆2017年3月至9月担任劳动争议调解专员期间成功主持调解多件劳动争议纠纷,为每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节约了时间、精力、金钱上的成本,从源头上化解劳争矛盾,促成双方和平解决问题。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有一位50多岁的建筑工人,在劳动争议解决后为表达感谢,专程从江苏老家千里迢迢奔赴北京,送来水果、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以此表达对我的感谢,当时深受感动。通过这件事,我深刻明白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一次劳动争议的解决,可能给劳动者本人和家庭带来很大的帮助,有时不只是物质上的,也许还会因此打开心结,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做好本职工作给我带来的成就感,及他人对我工作认可都激励我以后更加全身心投入工作,争取对他人有所帮助,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另一方面,我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也了解到中小型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企业在运营中在人力成本上压力;劳动者方面,除去一小部分劳动者想利用法律讹诈单位钱财外,更多的是员工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在遇到单位不当解除劳动关系或不公平待遇时选择沉默,无意识维权或无法找到正确的渠道维权,造成时间上的延误最终影响了对自身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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