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被 “甩锅”遭公司解聘,冠领律师代他申请仲裁获赔17万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1-17 11: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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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明于2022年4月入职了一家位于深圳的公司,任电气工程师岗位,待遇优厚。他本想大展拳脚,谁知才过了不到一年,公司未经沟通,直接下发了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将乔明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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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明对公司为何要解聘自己百思不得其解,坚持要向主管人员问个明白,对方告诉他,因他在任职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了30多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公司选择与他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理。

  乔明自认在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妥善完成公司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公司产生的经济损失根本与他无关,此举不过是为了拿他“背锅”而已。一想到这里,他也没了继续争取留在这里工作的念头,提出只要公司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就痛快去办离职手续,没想到这一要求却被公司断然拒绝。

  乔明认为公司的做法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此后几次沟通均未能取得良好结果。直到2023年10月,他终于决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自己应得的补偿,于是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巫伟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情后,发现乔明在入职时,除劳动合同外,还一并签署了一份《员工保密协议》,其中约定乔明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二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冠领律师提出该保密协议实质上是竞业限制协议,乔明有权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

  制定出诉讼方案后,冠领律师代理乔明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提出:

  第一,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乔明存在严重失职,也不能证明乔明确实造成了30多万元的损失及该损失与乔明工作表现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第二,乔明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乔明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且公司一直未支付经济补偿,已经满足了竞业限制的解除条件。

  仲裁委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决公司限期支付乔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共计17万元,并解除双方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乔明的劳动权益得以保全,顺利拿到了他应得的经济补偿。不仅如此,冠领律师还帮助他提前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使他能够不受约束地对接下一份工作,最大限度实现了乔明的诉求。(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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