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病”成婚?夫妻双方缔结婚姻的前提是彼此坦诚!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2-28 1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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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姻的殿堂里,信任本应是维护夫妻关系的基础。然而,当妻子隐瞒其婚前患有重大精神疾病的事实时,丈夫的世界瞬间倾覆。婚姻的基石动摇,丈夫将如何抉择?是选择原谅,还是捍卫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将从一个案例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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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起撤销婚姻纠纷案备受关注。曹友邦和孟毓美是一对大龄男女,他们在婚介的牵线下相识。二人相谈甚欢,很快就坠入爱河。不久,双方家长见面并将结婚提上日程。

  2023年5月,两人交往刚满三个月便光速闪婚。婚后,两人在磨合中渐生矛盾,从开始的拌嘴到后来的争吵,婚姻冲突不断升级。

  2023年9月,曹友邦在丈母娘家发现了一张病历单,上面清晰地载明了孟毓美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曹友邦顿时火冒三丈,质问丈母娘为何隐瞒女儿孟毓美患病的事实。而后,曹友邦向孟毓美提出离婚,但遭到拒绝。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曹友邦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段婚姻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重大疾病的范畴,孟毓美患有的疾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精神病类型,该疾病会给未患病的另一方婚姻当事人曹友邦带来严重影响。其次,在本案中,孟毓美故意隐瞒婚前疾病,违背了结婚真实意思表示,以致双方婚后生活不和谐。显然,孟毓美在缔结婚姻时就丧失了夫妻经营中所必要的坦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曹友邦若想以隐瞒重大疾病为由申请撤销婚姻,则需举证孟毓美在婚前就已患有精神疾病,并且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形。此前,曹友邦已在丈母娘家中看到孟毓美的精神病病例报告,被动得知真相,且未满一年。这意味着曹友邦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他与孟毓美的婚姻关系。

  当然,曹友邦作为婚姻里的无过错方,其如果愿意原谅孟毓美,或许两人会有新的开始,而这一切都要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这场婚姻的风暴中,曹友邦站在了选择的十字路口。他的决定,不仅关乎自己的未来,也将影响着两个家的走向。

  在夫妻关系中,坦诚相待不仅是维系彼此情感的纽带,更是法律的要求。只有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夫妻双方才能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在我们的生活中,类似的事可能并不多见,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中汲取一些启示。以法为纲,以爱为本,用坦诚守护婚姻,才能创造属于两个人的幸福。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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