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的婚姻走到尽头,冠领律师帮委托人得到女儿抚养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2-29 15: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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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爱容易相守难。二十年前,丁敏和刘鹏相识,两个年轻人很快就陷入热恋。当时两人认为对方是能够陪伴自己一生的人,在相恋一年后两人登记结婚,两人婚后的第三年,女儿刘慧慧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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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现如今,五十岁的丁敏与四十三的刘鹏十九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两人闹起了离婚。丁敏觉得以前因为年轻没有充分了解对方便匆匆结婚了,婚后因刘鹏工作性质特殊,导致双方长期分居,出现问题刘鹏只会选择“冷处理”,双方之间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日积月累两人纷争不断。

  经过十九年的相处,两人往日的情分被消磨殆尽。直至去年,丁敏向刘鹏提出离婚,因女儿抚养权问题两人出现分歧,一直协商未果。不久后,刘鹏将丁敏起诉。丁敏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律所研判,委派张杰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耐心听取丁敏的诉求,她表明了坚持离婚的意愿,且女儿刘慧慧的抚养权归她所有。了解了丁敏的诉求后,冠领律师确定该案的焦点为子女抚养的归属。同时,冠领律师也了解到,刘慧慧自出生起一直与丁敏一起生活,且她与刘鹏之间也并无较大的矛盾纠纷。为促成双方好聚好散,尽可能降低对孩子的影响角度出发。冠领律师对丁敏建议到,若想尽快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庭前能达成调解最好不过,因为法院调解离婚不存在冷静期,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可反悔。丁敏听闻后,表示愿意调解。

  随后,冠领律师联系刘鹏,他也向冠领律师表明要女儿抚养权的诉求。为此,冠领律师从情、理、法等角度出发,一方面以情理疏导、安抚刘鹏情绪,劝导刘鹏理性看待纠纷,从关爱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出发。孩子一直跟随其母亲生活,突然将刘慧慧与丁敏分开,对她的成长是不利的;另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充分对刘鹏释法明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个人真实意愿,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丁慧慧明确表明了愿意跟随丁敏共同生活。通过冠领律师的耐心细致地劝导,刘鹏认识到了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经过多次沟通,丁敏与刘鹏从矛盾重重转为互谅互让,就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等问题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离婚后女儿由丁敏抚养,刘鹏每月向丁敏支付2200元抚养费,支付至女儿刘慧慧年满18周岁时止;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的房屋归丁敏所有,丁敏需向刘鹏支付夫妻共同财产折价补偿款9万元。

  案件的成功调解,为彼此的婚姻保留了尊重和宽容。与此同时,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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