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析产继承纠纷案上诉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3-27 10: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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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也没想到,咱姐弟仨如今竟因这座老宅变成了这副模样。”佟欣慧坐在老宅的院子里,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心中喃喃自语。她抚摸着身旁的石凳,那上面仿佛还残留着儿时与弟弟妹妹玩耍时的温度。可如今,亲情在利益的冲击下变得如此脆弱,这场析产继承纠纷,究竟要将这个家推向何方?

这座老宅坐落于北京朝阳的古巷之中,朱红色大门庄严肃穆。门口的石狮子尽管磨损严重,却依然静静伫立,见证着老宅的兴衰变迁。每当夕阳西下,余晖洒落在宅院里,光影交错间,往昔的欢声笑语仿佛在耳边回响。1953年秋天,佟欣慧在这里出生。作为家中长女,自小她便承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此后,这座老宅承载了她成长的快乐时光。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析产继承纠纷案上诉成功

时光更迭,岁月变迁。2014年12月,佟欣慧的父亲与最小的弟弟佟亮,因意外不幸离世,全家沉浸在悲痛之中。七年后,母亲也因病撒手人寰。由于父母生前未立下遗嘱或遗赠协议,围绕老宅归属,佟欣慧与二妹佟雪梅、三弟佟博产生分歧。

追溯老宅过往,其原属佟欣慧的爷爷奶奶。1993年,乡镇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时,登记在了佟欣慧名下。此后,经佟欣慧申请、村委会批准,老宅推倒重建,姐弟几人共同出资扩建。近年来,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老宅价值攀升,三人将其出租,由佟雪梅负责租赁事务,租金三人平分。

2023年,一场家庭聚会彻底打破姐弟三人表面的和谐。席间,佟博率先抛出重分老宅的提议:“大姐,老宅现在价值飙升,咱们得重新分下。”佟雪梅在一旁也连声附和。佟欣慧听闻,眉头紧紧皱起,满脸不悦质问道:“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怎么能由着你们想分就分?”双方各执一词,这场聚会最终在一片尴尬氛围中不欢而散。

不久后,佟欣慧收到法院传票,佟雪梅和佟博将她诉至法院。无奈之下,她委托了家附近的律师维权,可一审法院依据原告的出资情况对房屋进行了分配。佟欣慧对此结果难以认可,她不甘心就这样失去老宅。经过深思熟虑,佟欣慧决定另寻专业律师,期望能够通过上诉,扭转这一不利局面。于是,她委托到冠领律务所,律师李玉江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奔赴老宅所在乡镇,查阅宅基地使用权证原始档案,确认宅基地登记在佟欣慧名下;又前往村委会,与当年负责审批老宅翻建的工作人员沟通,获取翻建审批的详细信息;同时还联系了佟欣慧的叔叔姑姑,了解老一辈人对宅基地的分配意愿。

在收集了充分的证据后,律师梳理出案件的关键法律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房屋建设出资与所有权的关系,以及继承纠纷中的继承人认定。案涉院落是在原房基础上翻建、新建和加建而成,佟欣慧的爷爷奶奶育有4个子女,老人生前未留遗嘱,仅有一位叔叔证实爷爷奶奶曾口头承诺宅基地由佟欣慧继承,但该口头承诺法律效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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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律师制定辩护策略,即先通过强调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效力和身份属性,指出一审法院遗漏其他继承人的错误,再论证出资行为不等同于取得房屋所有权,反驳对方仅依据出资主张分割房屋的观点。

二审开庭,冠领律师据理力争:“佟欣慧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翻建过程中承担了相应责任,不能仅依据出资情况分割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连,翻修房屋时,佟博和佟雪梅户口不在该宅基地内,不具备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仅凭出资不能认定其取得房屋所有权。”

面对不利局势,佟博和佟雪梅呈上母亲临终前的录像。录像中,佟母疲惫地说道:“老家那房翻盖的时候,你们都出钱了。你们赶明儿几个人分千万别闹别扭……”他们认为,这段录像体现了母亲的遗愿,房产应按出资情况分割。

对此,律师迅速做出反驳:“出资证据只能证明翻建房屋时有资金投入,不能直接证明对房屋拥有所有权。佟母的录像并未明确表示要分割房屋,更多的是对家庭和睦的期望,不能作为认定房屋归属的依据。一审法院遗漏其他继承人,仅以出资扩建、翻修便认定房屋属于家庭共有并分割,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经审查,二审法院最终采纳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12月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得知结果,佟欣慧激动得热泪盈眶,她紧紧握住律师的手:“是您让我看到了希望。”不久,一面锦旗送到冠领律所,承载着佟欣慧深深的感激。(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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