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冬天,广州某村村民老范的房屋因政府工程被拆。为了临时解决老范家的居所问题,村委会将老范一家领到村北的空地上,拍着胸脯保证:“你们一家先在这块地上搭个棚子住着,三年内肯定给你们安排宅基地!”
然而,等老范家搭好棚舍住进去,村委会却并未如期兑现承诺,老范一家在这个临时安置的小棚里一住就是十多年。更让老范没想到的是,十多年的等待没有等来应有的安置房,反而等来了法院的传票和巨额的索赔!这又是怎么回事?
原来,早在2010年,村委会便为偿还修路工程款,和某工程公司签了《划地协议》,把包括老范家临时住处在内的6.955亩地“抵”了出去,约定了60年的租赁期限。现在工程公司把老范全家告上了法庭,称他们占地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他们立即搬离,并赔偿十几年的“占地费”。
“这地明明是村里让我们住的啊!”老范满心憋屈和气愤,在向村委求助未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4年4月,老范一家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研判后接受委托,指派欧超杰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调查取证并分析案涉《划地协议》后,发现该协议存在三大法律问题:
首先,该协议未经民主程序。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集体土地处置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但本案中村委会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处分集体土地,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其次,国土部门复函显示,案涉土地至今仍为农林用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用地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最后,约定期限违法。协议约定的60年使用权远超法律规定的20年最长期限,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综上所述,案涉《划地协议》应属无效合同。因此,工程公司主张依据案涉《划地协议》获得案涉土地使用权,并无法律和事实依据。
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形成答辩意见,代理老范一家出庭应诉。庭审中,冠领律师着重强调:老范一家是基于对村委会行政行为的信赖而居住,主观上不存在侵权故意。工程公司主张依据案涉《划地协议》获得案涉土地使用权,并无法律和事实依据,所谓的“占用费”更是无从谈起。
冠领律师严谨全面的答辩意见获得了法院的采纳,2025年3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工程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这场胜诉的背后,是冠领律师对细节的精准把握,律师没有局限于“侵权纠纷”的表象,而是深挖协议效力问题,从根本上瓦解了对方的依据。冠领律师用专业与担当,为老范一家捍卫了权益与尊严。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