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商业合作里,合同乙方的地位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甲方催活时火急火燎,付钱时却推三阻四,动辄还拖欠工程款。要是遇上视合同如儿戏的甲方,更让乙方头痛不已。
“陆总,当初咱们给甲方赶工,大家可都是加班加点地拼啊!这都过去两年了,对方一直拖着工程款不结账,这可如何是好?”深圳乙装饰公司的职工一脸焦急地向经理汇报起甲公司拖欠工程款这一棘手问题,语气中满是无奈与忧虑。
坐在办公桌后的陆总,闻言眉头紧皱,手中的笔下意识地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声。思索片刻后,他语气坚定,斩钉截铁地回应道:“他们堂堂一家大公司,竟然如此不讲诚信!这事儿不能再拖了,马上联系律师,准备起诉!”
2024年初,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到了乙公司的维权委托,经初步研判案情,律所委派了律师周玲、李梦璐共同代理此案。
两位律师迅速展开调查,发现乙公司与甲公司于2021年7月签订了一份分包工程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某安置房项目的硬包及不锈钢装饰条施工。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进场施工,加班加点赶进度,终于在5个月后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双方结算确认工程款总额为19万元,但甲公司仅支付了不到一半的款项,剩余款项始终未结清。
在准备诉讼材料的过程中,冠领律师调取了乙公司的施工记录、结算协议、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充分证明了乙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施工义务。
2024年3月,冠领律师代理乙公司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之诉,要求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12.3万元。此外,律师还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甲公司支付逾期利息,确保乙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庭审中,甲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结算协议仅是对工程量的确认,并非最终付款依据,且在质证时声称结算协议没有原件,不认可真实性;还声称乙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浪费材料,反要求其赔偿损失,拒绝按约支付剩余工程款。
针对甲公司的辩解,冠领律师提出了有力反驳:甲、乙公司之间形成合法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结算协议明确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乙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甲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构成违约。
关于证据原件问题,乙公司称在结算时只签了一张结算协议,原件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只给了自己复印件。但在办案过程中,即便法官未受理甲公司的反诉申请,冠领律师还是认真阅读了甲公司提交的反诉材料,并在庭审中表示“虽然法庭驳回了被告的反诉,但是反诉材料已提交至微法院,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中的结算单与我方提交的一致,应视为对结算单真实性的认可”。律师还强调,甲公司关于材料损失的主张在结算时未提出,乙公司提起诉讼之后才提出,不符合常理,且缺乏证据支持。
2024年6月,法院经审理采纳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甲公司限期支付乙公司12.3万元工程款以及相应利息。
冠领律师经充分准备,凭借对合同关系的专业把控以及对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诉讼助力乙公司维权成功,追回了被拖欠已久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挽回了企业的损失。本案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如若发生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