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密云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5-19 1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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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北京的深秋裹挟着寒意,陈宇凝视着法院调解室窗外,金黄的银杏叶打着旋儿簌簌飘落,恰似他这些年如流水般付诸东流的投资。随着室内笔尖划过离婚协议的沙沙声停止,他与妻子李娜十年的婚姻就这样画上了句点。但在这表面的利落平整之下,仍藏着解不开的死结二人未分割财产。

半年后的2021年5月,陈宇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提起诉讼。冠领律师周天明接受指派,成为他的代理律师。在这场诉讼中,他与李娜围绕房产、车辆及车库等已知财产展开激烈的分割之争。庭审时,李娜突然提及陈宇婚姻期间的投资情况,企图借此扩大自己的财产份额。面对质问,陈宇坦然承认,在婚姻存续期间,他陆续投入约20万元用于创业,可惜因经营不善,最终血本无归。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密云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胜诉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房产、车辆及车库等现有财产按价值折抵分割,李娜需支付各项折价款共计119万余元,共同债务也各担一半。冠领律师凭借经验,在协议中加入“双方再无其它争议”的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后续纠纷筑牢了法律防线。

但这份平静仅仅维持了不到一年。2022年3月,李娜反客为主,同样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将陈宇告上法庭。她声称,陈宇在婚姻期间动用了家庭财产进行投资,要求分割20万元。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诉讼,冠领律师再次代理陈宇出庭应诉。

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在2021年陈宇起诉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双方已就已知财产达成‘再无其它争议’的调解协议。本案所涉投资事项,李娜在前案中已提出,属于前案已查明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7条,李娜就同一法律关系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诉讼,法院应驳回其请求。”

紧接着,冠领律师结合证据链展开论证:“首先,陈宇提交的公司2020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查查经营截图等证据显示,相关投资项目无实际经营流水,未产生收益。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可分割的仅为‘投资收益’而非本金,本案不存在可分割的共同财产。其次,李娜主张的投资金额缺乏事实依据:其提交的银行流水仅显示零散转账,未注明‘投资’用途,亦无投资合同、收款凭证等关键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李娜未能完成举证责任,应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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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质证环节,李娜临时提出“陈宇存在其他未披露投资”,但未能提供具体项目名称、投资时间或金额,仅以“记忆模糊”为由搪塞。冠领律师当即反驳:“当事人对主张的事实负有精准陈述义务,若仅凭推测虚构争议,不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更可能涉嫌虚假诉讼。本案所有投资事实已在前案中充分披露,李娜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撑,不应被采信。”

法院经审理认为,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成立,判决驳回李娜全部诉讼请求。

这场离婚后的财产攻防战,折射出婚姻财产纠纷中“证据为王”与法律条款运用的重要性。未雨绸缪的兜底条款、严谨细致的证据链条,成为化解争议的关键。它警示着,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需明确具体,留存关键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方能避免后续纠纷,守护自身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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