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惠州房屋合同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5-23 1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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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某地法院门口,66岁的佟司乾攥着那份泛黄的建房合同,望着法院的大门,心跳快得像擂鼓。这场持续两年的官司,今天就要尘埃落定。

恍惚间,他回想起20年前那个闷热的午后:卢奕对面而坐,将茶水与合同一同推来:“佟叔,这合同您收好,四年后准让您住上敞亮楼房。”可如今,承诺早已在时光里斑驳,那栋“敞亮楼房”仍似镜花水月,只余下手中这份磨得起毛的合同,见证着未竟的诺言。

2004年的夏天,惠州郊区的山坳里蝉鸣刺耳。佟司乾望着自家破旧的瓦房和荒草丛生的后山,满心无奈。这个靠几亩薄田度日的老实人,最大的心愿就是能盖栋新房。就在这时,卢奕找上门来,声称要租地办学校,并承诺四年内为他建造一栋两层小楼。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惠州房屋合同纠纷案胜诉

“还有这好事?”佟司乾又惊又喜。“白纸黑字写着呢!”卢奕用钢笔重重敲着合同,描绘着“窗户比房梁还高”的小洋楼。佟司乾盯着合同末尾龙飞凤舞的签名,喉咙发紧。他没读过几年书,却认得“卢奕”两个字,也数得清合同上的数字。反复确认了好几遍后,他在合同上签下自己名字,并按了手印。

合同约定,他将土地租赁给卢奕建设学校,对方需在四年内建成300平方米以上的楼房。此后,这片土地由启仁学校接手,经过改装、拆建,学校的教学楼拔地而起,孩子们的读书声回荡在山间。日子一天天过去,佟司乾虽没住进新房,但想着合同约定,心里也算有盼头。

直到2020年,一纸《土地征收预告》贴在村口公告栏。推土机的轰鸣声越来越近,佟司乾这才慌了神,被征收的,正是启仁学校的教学楼。不久,征收方完成对启仁学校建筑的评估工作,并发放260万元补偿款。佟司乾认为,被征收的建筑位于自己出租的地块范围内,补偿款应归自己所有。

于是,佟司乾拿着合同去找卢奕索要补偿,却被对方一口回绝:“合同是我个人签的,和学校有什么关系?”这时他才发现,这份关键的合同既没盖公章,也没注明“启仁学校”。双方多次沟通无果,激烈的争吵声时常回荡在学校门口,矛盾愈演愈烈。此后三年,佟司乾四处奔波维权,却处处碰壁。

走投无路之际,佟司乾听人说北京有个冠领律所,专门打这种复杂官司。他揣着攒了半年的积蓄,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火车北上求助,律所指派律师李婧辉代理此案。接案后,冠领律师立即赶往当地,前往教育局调取启仁学校的注册登记信息,证实卢奕正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接着,律师深入征收办和评估公司,获取了详尽的建筑物区分图和评估报告,明确被征收建筑中有670平方米位于佟司乾出租的土地范围内,为后续的权益主张划定了清晰边界。

在研究合同条款时,律师发现双方仅约定了启仁学校需为佟司乾建设300平方米以上楼房,但未对超出面积的归属作出约定。基于对案件的全盘考量,律师果断将争取补偿的面积聚焦于合同明确约定的300平方米,确保主张合理合法。既保证了诉求的合理性,又提高了主张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律师专业的分析,让佟司乾心中重新燃起希望,他坚定地对律师说:“我相信您,就按您说的办!”随后,律师代理佟司乾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惠州房屋合同纠纷案胜诉

法庭上,冠领律师围绕两大核心展开辩论。首先是合同主体认定:“根据《民法典》第170条,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她展示学校法人登记证明,“卢奕作为法定代表人,签约行为虽未盖章,但标的物长期由学校占有使用,应认定为职务行为。”

接着,针对合同义务履行,律师指出:“土地征收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启仁学校获得补偿不能免除建房义务。佟司乾有权要求在补偿款中获得相应赔偿。”

冠领律师的陈述有理有据,最终说服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启仁学校向佟司乾支付59.2万元补偿款。然而,启仁学校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冠领律师在二审中重申核心观点,强调合同效力不因征收而消灭。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走出法院大门,律师将判决书轻轻塞进佟司乾手中:“佟叔,咱们赢了!”夕阳西下,佟司乾握着判决书走在回家的路上。远处,启仁学校的旧址已被夷为平地,但他知道,自己心里那栋“房子”,终于有了着落。这场官司,不仅让他拿回了应得的补偿,更让他明白:在法律面前,再深的迷雾,也终有散开的一天。

(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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