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中山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8-25 1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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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宁是一位普通的香港居民,怀揣着对内地生活的美好憧憬,决定在广东中山某乡镇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2019年9月2日,她踏上了这段购房之旅,与中山市安家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认购书》及《协议书》,认购了当地一处房产,总价87万余元。

签约当日,李若宁满怀期待地支付了服务费3万元、首付款8.7万多元(其中含定金2万元),并在随后的时间里,又陆续支付了剩余房款17.5万元,总计支付了29.2万元。然而,命运似乎并未如她所愿,2023年2月,安家公司以一纸申请退房的申请书打破了她的购房梦。申请书中约定,李若宁同意安家公司没收定金2万元,但其余购房款24.2万多元及3万元服务费需全额退还至她的账户。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除了2024年8月30日收到的3万元服务费退款外,购房款24.2万多元却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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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李若宁没有选择沉默,而是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研判后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王凯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在听完李若宁的遭遇后,随即开始指导李若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房产认购书》、《协议书》、申请书、银联小票、收款收据、退款确认书、照片以及转账明细详情等。这些证据不仅证明了李若宁与安家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还记录了付款、申请退房及退款的全过程,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基础。

随着证据的逐步完善,冠领律师代理李若宁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对李若宁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律师指出,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及申请书,安家公司已明确同意退还除定金外的其余房款,但至今未履行退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面对冠领律师的有力指控,安家公司却选择了沉默,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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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李若宁与安家公司签订的《雅居乐新城认购书》及《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李若宁提供的申请书及照片等证据,双方已就退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李若宁已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李若宁与安家公司签订的《房产认购书》及《协议书》,并责令安家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李若宁返还购房款24.2万余元及支付资金占用费。这场跨越山海的购房维权路,在李若宁的坚持与冠领律师的专业努力下,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文中人名及公司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刘月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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