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静(化名)与张建平(化名)于1996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多年来,二人共同生活在北京房山并陆续购置了房产、车辆等家庭财产,逐步建立起一个在外人看来优渥的家庭。然而,这段婚姻裹挟着一些家人频繁且不当的介入,一次次越界干涉不断引发夫妻矛盾,争吵逐渐成为家庭日常。
长期处于压抑和争吵的环境中的李晓静,身心健康遭受严重损害,最终被确诊患有抑郁症与焦虑症,需长期依靠药物维持正常生活。夫妻间曾经的共同努力与期待,在无休止的纠纷中消耗殆尽,感情彻底破裂,婚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多次沟通与挽回均未成功,2024年初,在朋友推荐下,李晓静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认为婚姻感情破裂事实清楚,共同财产关系虽复杂但权属可依法界定,具备起诉条件。据此,律所指派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焦培艳代理本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指导李晓静系统整理了结婚证、财产凭证、医疗记录等关键证据,并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与归属作出了专业分析。律师指出,本案不仅要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更需依法厘清婚后所购但登记在张建平一人名下的某套房屋性质。律师分析认为,尽管该房屋登记为“单独所有”,但购房款实际来源于双方早前共有的房屋售房款,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予以分割。
完成诉前准备后,冠领律师代理李晓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正式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该套登记于张建平个人名下、实为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
案件于2024年3月正式立案。因属离婚纠纷,法院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张建平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坚持主张涉案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辩称不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面对争议,冠领律师从容应对,围绕房屋出资来源、产权登记背景及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等多个维度,层层推进法律论证。律师当庭出示了购房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产权证书等一系列书证,证明购房资金实际来源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并指出:“仅凭登记于一方名下,并不改变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性质。”
针对对方主张,律师进一步提交了相关类案判决以增强说服力,系统反驳对方观点。此外,冠领律师就车辆、家具家电、存款等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提出了详尽且合理的分配方案,并基于李晓静患病需长期治疗、身心健康受损的状况,主张在财产分割中对其予以适当照顾,充分体现法律对弱势一方权益的保护。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争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从照顾女方权益及便于执行的角度出发,判决该房屋归李晓静所有,同时由其向张建平支付相应折价款94万元。双方名下车辆、存款、股票等其余财产亦按双方共识或法院认定依法完成分割。
本案的顺利解决,不仅帮助当事人从一段早已破裂的婚姻中解脱,更凭借对共同财产的清晰界定与公平分割,切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冠领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素养、细致的证据梳理和有力的庭审表现,再次彰显了其在处理复杂家事纠纷中的专业价值。
撰稿人:王琳莉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