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旦,葛胜将女友吕沁约到广州的江边跨年。他们都是从外地来广州打拼的人,三年前经朋友介绍相识,一路相伴着在这座城市扎根,他早已将对方视为未来家庭的另一半。感受着江上吹来的凉风,他拉住正欲向前走的吕沁,帮对方整理了一下围巾。

四目相对的瞬间,他深吸一口气,装作严肃地说道:“小沁,我们结束恋人关系吧。”这是他新学到的反转套路,想等吕沁追问时单膝下跪,把兜里的戒指递给她,补上下一句“转为夫妻”。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话音刚落,吕沁便回答:“好。”
葛胜顿时僵在原地,无措地看着对方转身离开。朋友打来电话询问情况时,他还在原地踱步。随后,葛胜跟朋友简单讲述了求婚过程。朋友提醒他,在求婚时开玩笑不合时宜,但他只觉得当时说什么好像并不重要。
过去三年间,他在情感、精力、经济等诸多方面的投入可谓不计成本。然而,此前他不止一次主动提出“择时安排双方父母会面,商议结婚事宜”,但每次均被吕沁以“工作繁忙”“再作等待”等理由含糊搪塞。他认为,吕沁或许已有其他打算。
之后的日子里,葛胜多次找吕沁沟通,想知道对方的确切想法,毕竟当时江边的回答实在是过于简短。可对方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寥寥几句就挂断电话。葛胜因此消沉了许久,待他重新振作,准备迎接新生活时,却惊觉恋爱期间的经济投入已对其未来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深思熟虑之后,他找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部分款项。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了梁思韵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根据葛胜的意愿,剔除双方共同餐饮消费、外出游玩开支及带有“520”“1314”等特殊纪念意义的款项,精准核算出核心赠与金额,并代理葛胜向当地法院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
法院立案后,吕沁向法院提交一份广西地区的租房合同,据此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其经常居住地为广西,认为广州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一审法院经初步审查,裁定支持了吕沁的异议主张。为有效节约委托人的诉讼成本与精力,冠领律师随即代理葛胜提起上诉。

冠领律师在上诉意见中明确指出:其一,吕沁仅提交单一租房协议,未能充分证明起诉时其已在广西连续居住满一年,该行为存在滥用管辖权异议以拖延诉讼进程的嫌疑;其二,葛胜的经常居住地始终位于广州市,且近几年,葛胜向吕沁的转账支付及贵重物品购置行为,几乎均发生于广州,本案赠与合同的履行地明确为广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审法院本应享有本案管辖权。
2025年8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撤销一审裁定、本案由一审法院管辖的终审裁定。此后,本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一审法院的审理中逐步展开。
庭审中,葛胜坐在原告席上,看着对面的吕沁,心里已经没有了追问答案的执着,只剩下平静。针对吕沁仅认可6万余元赠与款项的抗辩,冠领律师凭借转账记录、购物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逐一论证案涉大额款项及贵重物品的支出,已超出恋爱关系中日常情谊表达的合理范畴,实质上属于附缔结婚姻条件的赠与。现双方恋爱关系已终止,赠与所附的结婚条件未成就,吕沁依法应返还相关财产。
2025年10月,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吕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葛胜返还45.5万余元。
冠领提醒:恋爱中的真心值得珍惜,大额财物的付出也需保持理性。区分日常情谊与附条件赠与,留存好转账、购物等关键凭证,方能在情感生变时为自身权益筑牢防线。若遇类似纠纷,可寻求专业律所的帮助,让法律为合法财产保驾护航。(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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