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当街坊四邻家中大多有几个兄弟姐妹时,北京丰台的陈德永(化名)仅有一个弟弟。陈德永认为未来兄弟俩会相互依靠,因而一直格外珍视与弟弟陈均(化名)之间的手足情谊。然而谁能料到,2024年,年过七旬的兄弟二人竟因父母遗留的一套房屋产生纠纷,甚至不得已走上了对簿公堂的道路。

陈德永的父母分别于2012年和2023年离世,留下一套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屋,且未留有遗嘱。令陈德永始料未及的是,陈均随后擅自更换房屋门锁并入住其中。陈德永认为,自己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理应分得遗产,所以多次找陈均沟通继承事宜。但陈均先是拒绝沟通,后来又声称父母生前口头将房屋赠与陈均的儿子小陈,还指责陈德永未赡养父母,无权分割遗产。陈德永认为这些是“无稽之谈”,十分失望,于是在2024年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律师姜程、石立莹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迅速梳理案件脉络,发现这场继承纠纷的核心争议点主要有三个:一是案涉房屋是否已赠与小陈;二是陈德永是否尽了赡养义务;三是房屋继承的分配比例。
据了解,小陈此前已就房屋所有权确认提起过诉讼,被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律师仔细查阅了该案判决书,指导陈德永全面收集赡养父母的证据,同时调查了案涉房屋同地段、同房型的市场价格,随后整理好代理思路,协助陈德永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将陈均列为被告、小陈列为第三人。
庭审中,陈均否认自己强行居住案涉房屋,坚称父母生前已将房屋赠与小陈,小陈自幼与祖父母共同生活、户籍在册,是唯一继承人。陈均提供了一份录音和证人证言予以证明,他还否认陈德永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指责陈德永存在啃老、照顾老人消极应付等行为。

冠领律师反驳称,陈均所称的“口头赠与”仅有一段录音和邻居证言作为证据,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更未办理任何产权变更手续。加上此前另案已判决认定“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驳回了小陈的全部诉讼请求。因此,不足以认定陈德永父母与小陈存在赠与合同关系,案涉房屋应适用法定继承规则。
为还原赡养真相,冠领律师向法官提供了数十份证据,包括陈德永照顾父母的照片、视频,家政服务合同及付款凭证,父母就医的就诊记录、医疗费发票,物业费、水电费等各类生活开支缴纳凭证,以及为父母购置物品的网购订单截图、碑文单据、墓地照片等,以此证明陈德永在父母生前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承担各项开支,在父母患病时积极陪伴就医,离世后妥善处理丧葬事宜,切实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
在房屋价值与分配比例方面,因双方均认可房屋现价值600万元,陈德永主张折价款,陈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律师便按照法定继承规则为陈德永积极争取房屋折价款。
2025年1月,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案涉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冠领律师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陈德永尽了赡养义务,故判决案涉房屋由陈均继承,陈均限期向陈德永支付房屋折价款300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冠领律师不仅驳回了对方的“赠与”主张,更凭借扎实的赡养证据,帮助七旬老人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到应得权益,让财产归属明晰,也让亲情回归纯粹。陈德永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特意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