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的深圳,暑气初显。24岁的刘子辰(化名)在一家超市里,第一次将一包未付款的零食放进了背包。这个看似微小的举动,却成为一连串违法行为的开端。在随后的一年里,他先后8次在这家超市窃取零食和日用品,直到2025年6月4日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被抓获时,刘子辰的背包里只有价值几十元的小食品,但这个连续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年轻人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一纸起诉书可能意味着走出校园不足两年的人生就此蒙上阴霾。
在这个关键节点,刘子辰家属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王凯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通过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律师发现虽然案件表面事实清晰,但存在多个可以从轻处理的情节。涉案金额较小、嫌疑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特别是家属已全额赔偿损失并获得了超市方的谅解书,这些因素都为案件争取不起诉决定创造了条件。
律师在梳理证据时注意到,虽然刘子辰盗窃次数达8次,但每次金额都很小,单次最高不超过百元。监控录像显示,刘子辰每次都是单独行动,所取物品多为零食和日用品,这与有预谋的盗窃案件有明显区别。律师还调取了刘子辰的生活表现证明,显示其平时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在审查起诉阶段,冠领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从三个维度进行了论证:首先是社会危害性较小,涉案金额低且已退赔;其次是人身危险性低,刘子辰系初犯、偶犯;最后强调了教育挽救的必要性,指出当事人大学毕业后,步入社会不满两年,刑事处罚将对其人生产生严重影响。
针对连续盗窃行为的定性问题。冠领律师特别强调,虽然次数较多,但每次行为独立且涉案金额微小,整体社会危害性有限。同时律师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案例,说明类似情节轻微的盗窃案件可以适用不起诉决定。这些专业、严谨的法律论证,为案件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2025年5月29日,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刘子辰作出不起诉决定。决定书明确指出,刘子辰的行为虽已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法定从轻情节,依法决定不起诉。
这个结果不仅挽救了一个年轻人的前途,也体现了司法机关教育挽救的司法理念。法律的真谛不仅在于惩罚过错,更在于引导迷途者重返正轨。本案中,检察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案件的特殊性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作出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司法温度的决定。这种平衡与智慧,让法律成为照亮迷途者回归之路的明灯。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