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子借款13万仅还4000元,冠领律师立足事实帮债权人赢得判决29万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6-01-27 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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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初,深圳的张庆超,一位通过承接门窗工程获得了几套工抵房的生意人,遇到了从东北来的魏国来。魏国来看中了张庆超名下的一套房子,两人很快谈妥。然而,签约时魏国来面露难色——首付款凑不齐。或许是出于促成交易的考虑,也或许带着点对这位异乡打拼者的同情,张庆超提出: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借款协议》,将魏国来欠下的13万元首付款,直接转化为张庆超给他的借款,约定期限四年,分期偿还,借期内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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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签了,房子过户手续在推进,魏国来也象征性地还了4000元。张庆超以为,这不过是一笔稍显复杂的交易。可他没想到,这4000元竟是魏国来唯一的还款。张庆超从客气地提醒,到焦急地催促,电话那头的魏国来从承诺“下个月一定还”,渐渐变成了沉默。更让张庆超愕然的是,魏国来竟早已偷偷将那套房子转卖他人,拿着售房款不知所踪。

  十年光阴,这笔13万的借款像一根刺,扎在张庆超心里。他尝试过发催款函,邮件寄出却石沉大海。愤怒、无奈、不甘交织在一起。2025年,眼看诉讼时效将尽,张庆超终于下定决心,不能再等。于是,他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托律所指派的马帅帅律师为这笔拖了十年的旧账做一个彻底的了断。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确立了三步走的办案策略:

  第一步是证据发掘与固定:律师指导张庆超翻找出所有相关文件,包括2013年证明其取得工抵房来源的工程合同、购房合同、2015年与魏国来签订的《变更协议》以及最核心的《房屋买卖借款协议》。

  第二步是时效抗辩的预防:重点整理了2022年和2024年发出的两份《催款函》及邮寄凭证,证明张庆超一直在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多次中断,并未超过。

  第三步是精准计算诉请:针对跨越10年的利息,律师严格依据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分段精细计算,确保诉请合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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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陈述:

  第一,案涉借贷关系真实合法。张庆超提供的系列协议证实,13万元是双方协商一致,由购房首付款转化而来的借款,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魏国来仅偿还4000元后长期违约,事实清楚。

  第二,诉讼时效未过。张庆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多次催讨,并有邮寄凭据为证,产生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本次起诉完全在法定时效内。

  第三,利息计算合法合规。张庆超的利息请求严格遵循了合同约定,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合同成立时(2015年)的利率保护上限和起诉时的LPR四倍为基准分段计算,于法有据。

  魏国来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视为放弃抗辩权利。

  2026年1月14日,审理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魏国来限期偿还张庆超12.6万元及16.6万余元利息等。这桩拖延十年的纠纷终于落下了法律的槌音。(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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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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