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临近中午,广州一栋写字楼的厨房里,弥漫着饭菜的香气。60岁的魏明倩手脚麻利地收拾完两位老板用过的碗碟,摞在沉重的餐盘上。这份厨师兼送餐员的工作,她从夏天干到现在,每天负责十多人的两顿饭,还得把老板的餐食送到一楼。她端起堆得满满的餐盘,小心地走向电梯口,盘算着送下去再上来收拾其他员工的餐具。

就在她走到电梯门前,还没来得及按下按钮时,脚下突然一滑,整个人失去平衡,沉重的餐盘脱手飞出,她也重重地侧身摔倒在地。一阵剧痛从腰部传来,让她瞬间无法动弹。
闻声赶来的同事将她扶起,随后送到了医院。诊断结果令人揪心:腰1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椎管内还有骨性占位。住院、手术、漫长的康复期接踵而至。原本是家里的一个劳力,如今却需要人照顾。更让魏明倩一家焦虑的是,她所在的蒸一公司,在垫付了部分初期医疗费后,态度开始变得含糊,负责人话里话外暗示受伤是她自己不小心。后续的赔偿、误工、残疾待遇等问题,对方更是避而不谈。
魏明倩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在工作岗位上、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怎么就变成了自己的责任?看着医院厚厚的账单和仍需照料的自己,她感到无助又寒心。在家人鼓励下,她决定用法律为自己讨一个公道,并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吴微微、实习律师陈柳君代理自己维权。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首先代理魏明倩申请了伤残鉴定,其次系统收集并整理了所有证据:证明劳务关系的工资支付记录、工作沟通记录、事发地点照片、同事证言、全部医疗记录和费用票据,随后代理魏明倩提起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之诉。

法庭上,蒸一公司辩称己方在电梯口放置防滑警示牌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魏明倩一手持沉重餐盘,另一手试图按电梯导致身体失衡,自身存在重大过失。
冠领律师反驳指出: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魏明倩是在收取餐具的过程中受伤,蒸一公司作为接受劳务方,对劳务活动的全过程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其次,魏明倩的工作内容为每日两次端沉重餐盘楼上楼下较长距离运送,雇主既未提供便捷安全的送餐工具,也未对高频次、负重乘梯这一高风险环节制定有效的安全操作规程或进行培训。因此蒸一公司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最后,魏明倩的各项诉请均以实际支出和法定标准为依据,尤其是司法鉴定结论为伤残赔偿等核心项目提供了权威支撑。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观点,认定蒸一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魏明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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