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月21日,北京朝阳区的吴婷与费泽登记结婚。那年吴婷25岁,费泽27岁,都是最好的年纪。三年后儿子出生,日子虽不富裕,但一家人挤在朝阳的一处小房子里,也有热气腾腾的烟火气。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热气散了。费泽话越来越少,吴婷生病时,他不闻不问。孩子长大后,搬了出去,老房子里剩下的他们像两座孤岛。
2025年,六十六岁的吴婷对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已经心灰意冷。她不想再等了,必须与费泽做个了断。
双方共有一套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成为两人争议的焦点,这些年被婚姻消磨得心力交瘁的吴婷决定委托专业律师帮助自己维权。在家人的帮助下,她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张丽娜、实习律师郭智琪代理本案。
接受指派后,冠领律师立即与吴婷展开沟通,并从中得知一个撬动案件关键的信息——费泽前些年继承了一套房屋,目前由吴婷居住使用。冠领律师由此确定,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除非遗嘱明确排除,否则即为夫妻共同财产。费泽继承时被继承人并无特别约定,因此吴婷的共有权无可争议。

冠领律师灵机一动,抛出用居住权置换所有权的方案——夫妻共同购买的位于朝阳区的房屋归吴婷所有,费泽继承的房屋归他所有。这一方案,既符合法律框架,又兼顾现实可行性。
带着这套解决思路,冠领律师代理吴婷向法院提起了离婚纠纷之诉,希望以诉促调,帮助双方好聚好散。
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与费泽沟通,解释这一方案既不违背法律规定,又兼顾现实可行性。双方可以彻底解决房产问题,避免长期纠缠。
办案期间,冠领律师在双方之间反复斡旋,最终促成了离婚协议被接受。
2026年1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协议:吴婷与费泽自愿离婚,价值200万的共有房产归吴婷所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冠领律师以灵活的办案策略,将一桩看似陷入僵局的离婚财产纠纷,化解为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面对看似难以调和的纠纷,冠领律师没有选择激进的对抗,而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找最大公约数,冠领律师的工作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肯定。(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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