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劳务班组起诉讨薪,冠领律师代理转包方应诉驳回对方不合理数额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6-08-21 1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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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深圳某街道急需修建一条隔离人员通道。工程由街道办发包给文建公司,文建公司转手交给沈龙涛负责,沈龙涛又通过中间人把活派到了四个劳务班组手里。四个班组负责人各自带着人进场,砌砖、装模、采购辅料,忙了近两个月,11月26日工程验收合格。

街道办审定结算款为56万余元,并将其付给了文建公司。文建公司扣掉管理费后,转给沈龙涛45万余元。沈龙涛随即通过微信和银行账户转了21万元给四个班组,剩下的钱由于资金流转,暂时未支付。四个班组负责人认为沈龙涛故意拖延支付,于是在2025年将沈龙涛、文建公司、街道办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以56万余元为基数,扣除掉21万元后,由被告再支付35万余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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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龙涛收到对方诉状无力应对,向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孙亮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后,仔细翻阅了全部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律师发现,从头到尾和四个班组负责人对接的都是沈龙涛本人沈龙涛在微信里安排工作、承诺付款、用自己的私人账户转账。文建公司从未进过施工群,也没有签过任何协议。由此,律师判断案件关键抗辩不在于谁是适格被告,而是具体偿还数额是多少。

庭审中,原告方坚持要求按街道办审定的56万余元作为结算基数,扣除已付的21万元后,沈龙涛还应支付35万余元。文建公司则表示与自己无关,街道办也说钱已经付清了。

冠领律师从两个方面进行答辩。第一,坦然承认合同相对方。原告从头到尾只和沈龙涛对接,沈龙涛在微信里承认“这个项目基本上你自己做的”“结算出来你自己算吧”,21万元也是从沈龙涛私人账户转出的。文建公司从未参与施工管理,街道办已经付清款项。按合同相对性原则,与原告形成事实施工关系的是沈龙涛,其他人不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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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方面,结算基数不能按上游审定价算。街道办与文建公司之间的56万余元审定价,是发包人与总包之间的结算文件,不能直接约束转包环节。沈龙涛实际从文建公司只拿到45万余元,已付21万元,欠付基数只能是24万余元。原告主张按56万元计算,缺乏合同依据。

法庭仔细核对律师提交的每一笔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截图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7月26日,法院作出判决:沈龙涛支付四名原告工程款24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对文建公司和街道办的诉讼请求。

沈龙涛拿到判决书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24万余元虽然不是小数,但比起原告最初要求的35万余元,已经减少了11万余元不合理的诉求。

本案中,冠领律师用合同相对性和实际获款折价两层逻辑,成功帮助委托人理清了应付工程款数额,避免了支付不应承担的款项,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涉案企业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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