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居间协议被中介员工起诉索要21万佣金?冠领律师助委托人击退不合理诉请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6-08-25 09: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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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夏末,家住上海浦东新区的周建国(化名)看中了一套心仪已久的独栋住宅,通过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牵线,他和房屋的产权方初步达成了购房意向,前后陆续沟通了近一年半时间。

2025年初,几方敲定细节后正式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里明明白白写清了购房总价款、付款节点、佣金支付规则,牵线的中介主体是当地一家正规注册的房产经纪公司。

本来周建国已经按约定筹备后续的购房款项,没成想后续沟通过程中,当初在协议经办人处签字的中介个人,突然拿出一纸诉状,要求周建国向其个人支付21.8万元的中介费,还要额外赔付一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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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突如其来的起诉打得周建国措手不及,明明所有居间服务的约定都是和经纪公司达成的,所有的协议文本里居间方的签章也明明白白盖着公司的公章,怎么突然变成了个人来索要全额中介费?

对方还主张自己全程带看沟通,已经完成了全部居间义务,周建国“跳单”不付费完全是恶意违约,甚至当庭拿出了不少带看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佐证自己的说法,眼看自己平白无故就要背上20多万的不合理债务,周建国一时之间慌了神。

抱着尽快厘清纠纷的想法,周建国多方打听咨询后,决定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处理这起蹊跷的中介合同纠纷,律所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派李滨帆律师、宋菲律师共同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

律师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通读了全部案件材料,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法律关键点:根据民法典的合同相对性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缔约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案涉的居间协议从头到尾都明确将某房产经纪公司列为丙方居间方,协议尾部也盖有该公司的正式公章,那位主张中介费的个人仅仅是公司指派的协议经办人,根本不属于居间合同的相对方,根本没有资格以个人名义向委托人主张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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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夯实这一核心主张,律师逐一梳理了全部证据链,从居间协议的首部条款、签章位置,到后续几方在微信群里协商付款细节的聊天记录,再到行业内房产居间服务的常规操作惯例,逐一整理形成完整的代理逻辑,开庭过程中律师针对对方提出的“个人完成全部居间工作”的主张逐一驳斥,清晰地向承办法官呈现了合同缔约的完整过程,明确指出个人居间主体不适格的核心抗辩意见,让法庭快速厘清了案涉法律关系,没有被对方提交的零散带看聊天记录混淆核心事实。

2025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完全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起诉方自行承担,周建国无需支付任何诉请中的中介费和违约金。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参与房产交易的普通人提了醒,订立任何和服务相关的合同时,都要第一时间确认合同对应的缔约主体,不要混淆个人履职行为和公司主体行为的边界,遇到看似证据充分的不合理主张时,也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法律人士介入梳理核心法律关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平白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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