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6-10-12 1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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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北京海淀区,寒风呼啸吹过一栋刚装修完的600平方米房屋,方先生满怀期许地走到门口,迎接他的却是门上醒目的封条。他支付了租金,又投入大量精力去装修,一天未住,便失去了居住资格。更令方先生没想到的是,由此引发的纠纷竟困扰了他13年。

2012年,方先生与房主刘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位于北京海淀区的一栋600平方米房屋,租期10年。合同还约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但不得破坏主体结构。方先生随后支付租金至2014年6月,并委托装修公司进场对房屋开展大规模装修。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由于案涉房屋系刘先生接管长辈的军产房,2013年12月,就在装修完工之际,有关部门以“清退军产房”为由查封了该房屋。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房屋被查封导致方先生财产权益受损,他未能及时支付装修款,装修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该案历经判决、再审、发回重审,直到2023年底,法院才最终明确方先生应向装修公司支付45万元工程款。

方先生认为,自己已支付租金并支出装修费,出租方刘先生不仅未保障自己的使用权,还因军产房清退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理应承担责任。于是,方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相应租金和装修费。律所指派律师李艳芳代理此案。

此案时间跨度十余年,叠加前案再审的复杂背景,证据链条零散,办案难点颇多。冠领律师全面复盘十余年间的案件卷宗,梳理租赁合同、转账记录、历次判决书及执行文书,厘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与装修工程款诉讼两套独立的法律关系;围绕方先生的诉求形成办案思路,同时提前预判刘先生的抗辩角度,于2024年底代理方先生提起诉讼。

庭审中,刘先生提出多项抗辩:一是本案已过诉讼时效,方先生丧失胜诉权;二是装修合同系方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刘先生并非合同当事人,不应承担装修款;三是房屋被查封清退系方先生违规使用所致。

首先,针对诉讼时效抗辩,冠领律师重点抓住装修工程款诉讼曾经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关键事实,指出方先生与装修公司之间关于装修工程款的权利义务直到2023年才最终确定,方先生提起本案诉讼主张相关权益并未超过3年诉讼时效。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其次,关于装修款和租金,律师指出,方先生装修后并未实际入住,装修成果已附着于房屋,刘先生作为房屋实际权利人和后续使用人,理应给予补偿。方先生已支付租金至2014年6月,但房屋于2013年12月即被清退,此后其未能使用房屋,刘先生应退还剩余租金。另外,就房屋清退的归责问题,刘先生并无证据证明方先生存在违规使用,该项抗辩不应得到支持。

2026年8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经过核算,判决刘先生限期向方先生退还租金13.8万元,支付装修工程补偿款45万元,共计58.8万元。

这起跨越13年的纠纷,交织着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再审执行等多重法律关系。冠领律师凭借扎实的案件分析能力、敏锐的时效判断和严谨的证据组织,为委托人挽回了损失,守护了合法权益。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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